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明龙木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281执恢2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青岛明龙木业有限公司,住***。组织机构代码:69032761-6。

法定代表人:王桂平,经理。

胶劳人仲案字(2014)第760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3月30日申请执行[原执行案号:(2015)胶执字第1844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恢20号执行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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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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