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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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医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市恒耐特钢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保险赔偿金441472.8元。 案件受理费7922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