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车号为×××的宝马汽车(带指标)的所有查封措施。

二、解除对车号为×××的宝马汽车(带指标)的所有抵押措施。

三、请协助将车号为×××的宝马汽车(带指标)过户至买受人王信才(身份证号码×××)名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信才时起转移。

四、请协助买受人王信才处理×××的宝马汽车的违章信息。

五、补办×××的宝马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等相关车辆材料。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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