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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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亿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贵州亿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租金人民币57817元,并以其中的31914元为本金,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支付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0元,由原告***负担120元,由被告贵州亿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直接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