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博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常州科远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西博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7.059186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