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豫冀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与新乡市新锅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河南豫冀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4日签订的产品定作合同及其附件合同。

二、驳回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40元,减半收取1320元,由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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