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豫冀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与新乡市新锅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现名称为河南豫冀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4日签订的产品定作合同及其附件合同。 二、驳回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40元,减半收取1320元,由北京兆阳光热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