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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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民初795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执字第429号财产分配方案; 三、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做出***、江苏梅兰物贸有限公司涉案财产的执行分配方案。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正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梅兰物贸有限公司、丰镇市五洲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