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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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人工费26600元;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青岛星帆科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5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82.5元,由被告***负担264元,由原告***负担11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