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郑矿机器有限公司 府谷县聚金邦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府谷县聚金邦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900000元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