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北京北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北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014元,由原告北京北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