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2,94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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