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易通交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
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招商局物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于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北京市通州区燕保·马驹桥家园项目X号楼X单元XXX号房屋腾退返还原告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

三、被告***给付原告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欠付租金3344.5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清;

四、被告***给付原告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违约金5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清;

五、被告***给付原告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自2020年4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腾退并返还房屋之日止,按照每月1023.84元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清;

六、驳回原告中外运物流华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1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1-01-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