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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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十八万三千七百三十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439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1-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