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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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新麦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代课费3000元,并支付以3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计算的相应利息(利率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按照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元,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经预交,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诉讼费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