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合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签订的《开模协议书》; 二、合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模具费252013元以及支付以252013元为计算基数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从2018年12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支付的利息; 三、驳回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55.6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减半收取计2627.8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27.80元,由被告负担2500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