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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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登耳智能家居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追加被告***为(2019)粤0606执1608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在1900万元范围内对第三人广东登耳智能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在(2019)粤0606执16084号案件中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454.8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第三人广东登耳智能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