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款本金3300万元、利息1695万元及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15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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