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橡胶分公司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志博起重搬运有限公司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东方工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东方工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万元或查封其相应数额的财产、权益。 查封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志博起重搬运有限公司担保人赵营三所有的鲁M×××××号小型轿车一辆。 查封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志博起重搬运有限公司担保人贾效玲所有的鲁M×××××号小型轿车一辆。 案件申请费1820元,由申请人山东省博兴县志博起重搬运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