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
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重药医药有限公司
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2016年3月8日原告***与被告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重药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书》有效;

二、原告***对被告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享有普通破产债权340419元(本金);

三、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06.2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1
发布日期 2021-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