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重庆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0年5月2日起按照月息2%计算至300万元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61600元; 三、驳回原告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6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自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