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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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2018)兵09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2018) 兵09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改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2018) 兵09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告***、***给付原告新疆鑫玉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欠款122,823.23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7535.5元,由上诉人***、***负担6108元(已预交3457元),上诉人新疆鑫玉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427.5元(已预交407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