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鑫玉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天津银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2018)兵09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2018)

兵09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改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2018)

兵09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告***、***给付原告新疆鑫玉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欠款122,823.23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7535.5元,由上诉人***、***负担6108元(已预交3457元),上诉人新疆鑫玉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427.5元(已预交407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1-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