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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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波围海新晟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91执259号 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围海新晟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围海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291民初2697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3月3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围海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91执25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