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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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荣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福县严田镇江口砖瓦用页岩矿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安福县人民政府压覆安福县严田镇江口砖瓦用页岩矿行为违法; 二、安福县人民政府赔偿安福县严田镇江口砖瓦用页岩矿经济损失1387571.71元。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安福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上诉受理费50元,款汇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将缴费凭证交至本院;户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14×××42;开户行:农行南昌市环湖支行;诉讼费缴纳时请务必在用途中注明“诉讼费”。如逾期不缴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