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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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米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米易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421执717号 张天军、邱子什、四川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天军与邱子什、四川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630元,其中,执行款558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天军。至此,张天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21民特366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