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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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常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822执7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敏财。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莉。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浙江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物业费8342.91元,并缴纳执行费50元及诉讼费25元。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已经全部实现。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