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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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准许对福建启宏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区(宗地编号为PS挂-2011-2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包含的合同编号为×××4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项下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执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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