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128民初3837号

原告: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住***。

负责人:高潮。

委托诉讼代理人:游鸿燕、施海婷,福建汇德(平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9月2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1689元,减半收取计844.5元,由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负担。

审判员 翁才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陈燕琴

书记员 俞宏锋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