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与***于2019年3月29日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4月6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房屋押金4429.86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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