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众城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价值75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二、对申请人四川众城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75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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