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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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众城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价值75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二、对申请人四川众城品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75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