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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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洪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洪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423执1345号 洪雅县人民法院、赵波: 洪雅县人民法院与赵波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洪雅县人民法院。至此,洪雅县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423刑初17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