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同创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创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0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0万元未给付金额为基数,自2019年1月2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9元,由原告***负担39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1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公告费(以公告费票据确定的金额为准)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1-0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