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安达利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青岛安达利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鲁B×××××号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二、被告***协助原告青岛安达利运输有限公司办理鲁B×××××号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出原告青岛安达利运输有限公司名下。

三、被告***给付原告青岛安达利运输有限公司违约金20000元。

上述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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