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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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602执保254号 陶伟、于凤梅: 申请保全人陶伟与被保全人于凤梅财产保全一案,案件申请执行的事项为:查封于凤梅所有的房权证号为(2019)白山不动产权第0xxx**房屋的房籍,查封期限为三年。 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0年12月22日向协助单位及双方当事人送达(2020)吉0602财保151号民事裁定书。至此,陶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02财保151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