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602执保254号

陶伟、于凤梅:

申请保全人陶伟与被保全人于凤梅财产保全一案,案件申请执行的事项为:查封于凤梅所有的房权证号为(2019)白山不动产权第0xxx**房屋的房籍,查封期限为三年。

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0年12月22日向协助单位及双方当事人送达(2020)吉0602财保151号民事裁定书。至此,陶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02财保151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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