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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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801执1549号 马则乃拜、邱波波: 本院受理的马则乃拜与邱波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9月28日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10000元。经执行,被执行人邱波波自动履行10000元,本院已支付申请执行人马则乃拜。被执行人邱波波将本案执行费50元缴纳至本院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马则乃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801民初200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1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