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大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常州大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多发的劳务工资8700元。 案件受理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