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穆棱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八面通镇南环路营业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和平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和平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哈尔滨银行牡丹江穆棱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五、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八面通镇南环路营业所账号账户的冻结。

六、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和平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七、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工行黑龙江牡丹江分行牡丹江穆棱长征路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八、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穆棱支行营业部账号账户的冻结。

九、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工行黑龙江省牡丹江穆棱支行账号账户的冻结。

十、解除对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账户的冻结。

十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