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安丰支行 泰州铭嘉达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公司 福建青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泰州铭嘉达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860000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安丰支行,账号:1115××××9737),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820元,由申请人福建青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