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东鸿利海运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洋浦远顺达航盛船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不予执行登记在第三人洋浦远顺达航盛船务有限公司名下的“感恩壹”轮。

本案受理费31266元,因纠纷源起于原告***将船舶挂靠在远顺达船务名下、造成名实不一、被告厦门人保信赖船舶登记而申请扣押船舶所致,故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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