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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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荣凯置业有限公司 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721民初1994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系父女关系。 被告:郑州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红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文健,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清楠,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堃,陕西君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荣凯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毅。 原告***与被告郑州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荣凯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于2019年12月18日向原告送达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曾俊道审判员赵书佳人民陪审员田泽臣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马婉珍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