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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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湖北博悦佳实业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口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银行存款44812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