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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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5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5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5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路客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管理费82566.11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北京路客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34233元,由***负担28423元,北京路客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81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116元,由***负担1550元,北京路客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079元,由***负担22372元,北京路客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70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1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