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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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0)苏1112民初532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9488元,减半收取974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744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488元,减半收取9744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