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市楚安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万元及利息(暂未计算);

二、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邯郸市楚安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67324元及利息(暂未计算);

三、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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