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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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3125执7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保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向敏、刘海云、向正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湘3125民初48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向兴国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龙辅丹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