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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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482执保24号 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禚司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1482民初45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移送执行保全立案。现已按裁定书及移送要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禚司建银行存款2119.5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未能查询到足额银行存款,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