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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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兰考春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期限为两年。冻结、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被冻结、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冻结、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或查封、扣押。 |
| 裁判日期 | 2019-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