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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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源创智能照明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壹串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款项407503.26元及利息(利息分为以下两部分:一是以407503.26元为本金,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是以407503.26元为本金,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壹串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27元,由原告广州市壹串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614元,被告***负担74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