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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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向原告***、***赔偿修复费用2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6元,由原告***、***共同负担376元,被告***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