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自贡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
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支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自贡市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自贡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证债权文书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被执行人自贡市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钟云山路×号紫檀国际广场第×号房及地下部分×单元×层×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11-09
发布日期 2021-01-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