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三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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